2019-05-29-借錢給孩子買房好?還是贈予好?

好友老陳在聚會裡談到,今年底孩子要結婚了,為了讓小倆口能夠有屬於自己的家庭空間,正在考慮是不是買間房子,還是把名下的房子過戶給他們。老子要給兒子我當然沒有意見,但是我還是忍不住多嘴了幾句,我告訴老陳,要培養孩子負責任的觀念,不能老是爸媽幫忙準備打點一切事物,已經替他們省了拍婚紗、辦婚宴的大小事物,也要讓孩子有點金錢上的規劃。否則才只是第一個小孩要結婚,就已經把自己的積蓄去了大半,後面兩個孩子怎麼辦?他跟老婆老了該怎麼辦?

老陳說他也不是沒想過這問題,只是以現在孩子的經濟狀況來說,買房子是個非常沉重的負擔。我也認同,尤其要在台北能夠買間安身立命的房子,除了跟銀行借錢,然後每個月背上幾萬的貸款,根本沒有辦法。所以我用了我自己專業的看法,同時也身為人家子女的心態,好好的勸說了老陳,與其直接買房子給小孩,不如用借錢或是贈予的方式更加適合。這些方式也提供給有同樣困擾的爸媽們,愛孩子心疼孩子不是無止境的付出,好好地規劃有時候反而能夠培養出孩子們的責任感,也能妥善運用每一分錢。

頭一個方式是借錢給孩子,很多人買房子的難關卡在頭期款,台北的房價那麼高,頭期款沒有準備個一兩百萬是很難的,所以父母可以考慮借錢給孩子去給付頭期款,後續的房貸讓孩子們自己去慢慢繳清。這樣一來,父母確實有給予孩子幫助,也讓孩子負起繳交借貸的責任,這筆錢無論是借款還是直接給予,我覺得都無所謂,因為後續的房貸對孩子來說才是成長茁壯的開始,也能清楚明白知道背起房貸責任的重要性。

第二個方式是贈予,扣除掉父母每年有一筆可以給孩子的贈予稅免除額,其他在手續過程中衍生出的贈予稅啦、契稅啦、增值稅等等,就讓孩子們全部負擔繳納,別看稅金好像很少,若以一間台北的房子去定稅,那些稅金是非常可觀的。如果孩子眼前無法繳納,那就先把房子借租給他們,或是讓他們在外承租房子,半強迫型式的要求孩子存錢,等到存夠稅金了,再去辦理贈予過戶手續。如果比較有急切性,可以讓孩子去跟銀行借貸,或是來找林代書借錢也行,爸媽千萬不要把這筆自己借錢出去,會容易讓孩子產生依賴心態而不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