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4-借款契約有多重要?助人周轉不可不知

2021-02-24-借款契約有多重要?助人周轉不可不知

過年後的第一個上班日就看到同事阿誠氣呼呼的走進辦公室,正想問他怎麼晚了兩個小時才上班,原來阿誠請半天假早上去法院一趟。阿誠無奈的說,去年因為新冠肺炎的關係,一位朋友頓時失去工作沒有收入,一家老小都靠他賺錢維持生活,所以逼不得已跟阿誠開口借款,並允諾每個月固定償還5千元,直到將借款清償為止。但是這位朋友借款至今都已經一年了,每個月說好的分期償還沒有一次是準時的,甚至找了許多理由藉口拖延,一年過去僅僅償還8千元,最近阿誠家裡也有些事得處理,才會想到這筆借款還沒收回。

阿誠一直以為朋友就像他自己說的,一下子是爸媽生病住院,一下子是兄弟姐妹出事需要用錢,最惡劣的是,朋友不僅沒有歸還借款,甚至拿這些理由三度跟阿誠開口借款。透過其他友人的提醒才知道,這位朋友根本就是慣性的借款老鼠,疫情趨緩也不見他積極找新工作,而是拿著一家老小的名義四處騙人借款,然後吃喝玩樂爽爽過生活。阿誠與幾個朋友知道受騙後決定提告詐欺,不但要將自己辛苦的血汗錢討回,還要讓朋友受到法律的教訓,於是這一天阿誠才會跟公司請假到法院出庭。

最讓阿誠覺得懊惱跟後悔的,就是當初借款給對方時,沒有簽立借據或是借款契約書,甚至每一次的對談都是直接打電話,所以簡訊與通訊軟體裡都沒有任何可以證明彼此借款關係的紀錄,全都是對方精心策劃的騙局。聽到這裡,連我都覺得這是非常棘手的官司,因為阿誠完全提不出證據證明借款行為存在,對方也非常地厚顏無恥不承認曾經跟這些朋友借款,我心想,這官司要纏訟到何時才能討回金錢與公道,如果當時阿誠能保持理性,不怕與對方友誼破裂,堅持與朋友簽立借據或是借款契約,或許今天的官司就能保持一些贏面了。

這也是為什麼我總是寫很多文章提醒大家,借款應該有的程序與證據都必須具備的重要性,明明借款是事實,朋友急需周轉也是事實,卻因為缺乏了證據導致吃虧的局面,這些錢很可能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我勸阿誠趕緊仔細思考其他證據的可能性,也要記取這次的教訓,幫助他人度過金錢難關不是壞事,但千萬得記住做好每個步驟保障自身的權益。

2021-02-18-借錢寫借據收利息是不講情份嗎?

2021-02-18-借錢寫借據收利息是不講情份嗎?

大過年的有個遠房親戚打電話給我父親,也不顧及長輩的忌諱,劈頭就是哭的死去活來的,講了一堆苦命又倒楣的理由,然後跟父親一開口就是借錢30萬,父親說得跟家人商量看看後便掛上電話。由於對方的借錢理由很充份而且是能夠查證屬實,所以父親很猶豫該不該借錢出去,猶豫的原因不是借錢理由是否為真,是借錢的金額有點大而且遠房親戚有過不良的借錢紀錄。我告訴父親,借錢最重要的,就是對方重信用守承諾,如果有信任上的擔憂,卻又必須借錢出去的情況,那麼就白紙黑字寫清楚做為證明,日後若有糾紛也能夠有依據。

父親對於我的建議有點生氣,他是個重情重義而且熱心助人的老人家,所以寫借據、收利息對他來說是無情無義的表現,過去他也曾借錢出去過無數次,能夠守信用全數歸還的寥寥無幾,老人家也不那麼在乎,覺得當下有幫助他人度過難關最重要。但是我替老爸爸感到心疼,一輩子辛辛苦苦存下的錢,總是有人利用他的善良與熱心在掏空,平常我不在老家眼不見為淨也就罷了,這次就在我眼前我怎麼可能撒手不管。我回撥電話給遠房親戚,告訴對方借錢可以,老爸也願意幫助他度過這一個金錢困難,但是借錢該有的過程,像是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簽立本票或明列擔保人擔保品,利息的計算方式與歸還的期限等等,所有步驟都缺一不可。

遠房親戚急著借錢當然馬上同意,我也說清楚未來如果雙方有借錢糾紛,就會按照法律途徑去進行,讓對方瞭解,這筆錢不單單是老爸的辛苦錢,也是受法律保障不能夠輕易毀諾的錢。藉我自己過年遇到的例子也提醒大家,感情再怎麼好、交情再怎麼深,遇到借錢這件事,最好的方式就是講清楚說明白白紙黑字的保障雙方權益,我始終堅信書面上文字的信用程度遠超過口頭上的保證,畢竟借錢借的好是拓展人脈累積信用的最佳途徑,借錢借不好就是感情破裂信用破產成為過街老鼠的毒藥了。

2021-02-10-借貸負債幾千萬,落跑賭客成理財達人-(上)

2021-02-10-借貸負債幾千萬,落跑賭客成理財達人-(上)

上週我的銀行帳戶裡突然出現六位數金額的匯款,收到手機的入帳通知時,我一度緊張以為是詐騙集團的手法或是哪個粗心人士的誤會,於是趕緊打電話跟銀行確認。在確認的過程中接到一通電話,是一個已經消失好多年的朋友,原來這筆款項是他匯款給我的。他是小吳,是我上來台北工作時就認識的好朋友,約莫十年前的某個深夜,他打電話給我說急需周轉要借貸50萬,說是一時糊塗積欠六合彩組頭賭債,如果沒有把賭債清償不知道會有什麼樣的下場。嗯,沒錯,基於我跟小吳真的交情很好,當年也真的太年輕,在沒有簽立借據或借貸契約,也沒有任何借貸證明下,隔天一早我馬上就領出存款親手交給他。

幾天後小吳就人間蒸發了,我試圖找尋過他的家人,也跟幾個朋友相互聯絡才知道,他跟所有的親戚朋友都提出了借貸需求,一共有22個人借貸給他,金額從幾萬元到幾百萬元不等,借貸總金額高達2000多萬。借貸理由千奇百怪各種都有,所有人都很詫異平常正直開朗的人怎麼會變成拐騙錢財的王八蛋呢?連自認為跟他很熟稔交情很好的我都是受害者之一,到底為什麼需要借貸那麼多錢又逃避跑路呢?沒有人有答案,從那天起小吳再也沒有跟任何親朋好友聯絡。上週銀行帳戶裡突然出現的金額,跟那通等了十年的道歉電話,才知道小吳當年的原因。

當年他的確因為賭博而欠下鉅額賭債,他四處借貸雖然湊上了2000多萬,還是不夠償還六合彩組頭,最後真的擠不出任何一毛錢了,小吳被組頭及他的手下直接帶走,所以才會突然人間蒸發。原本以為自己可能要被亂棍打死丟棄山頭,組頭的背後金主知道小吳在投資理財方面一向都有獨到見解,否則年紀輕輕哪裡來幾百萬的積蓄可以拿來賭博耗盡?也很欣賞小吳的行事作風與為人,如果人品不好怎麼可能讓22個人借貸給他?於是金主就將小吳留在身邊,讓他幫忙處理投資事宜。

起初基於信任度不夠,金主只願意讓小吳操作一些簡單的股票買賣,投入的金額也都不大,不然就是讓他整理一些財務報表做做雜事。但是剩下還有1000多萬要還啊!照這樣只是領死薪水的進度什麼時候才能把賭債及借貸還清?於是小吳不僅幫金主老闆投資股票,也會幫金主老闆身邊的員工操盤,藉由準確獲利跟掌控投資風險來取得這些人的信任與認同,金主老闆也慢慢願意把投資金額提高,讓小吳進行更多樣的投資項目,取得信任後的頭一年就獲利上千萬,成為老闆身邊名符其實的賺錢小幫手。(待續)

2021-01-10-把借錢的主導權掌控在自己手上

2021-01-10-把借錢的主導權掌控在自己手上

這個議題其實我跟大家說過很多次了,借錢並不是一件壞事,只要在有規劃有目的負責任的情況下借錢,我相信借錢這行為就會是一種良性的社交行為。我們仔細去回想曾經跟人借錢的景象,完全都是處於被動狀態,被要求該怎麼還錢、被決定能不能借錢、被人用不同的眼光看待、被當做是無法執行金錢管理的人,這樣的被動因素就是借錢這件事常被誤解成壞事的原因。但如果我們能夠把借錢的主導權控制在自己手上,主動提出借錢需求、主動規劃還款模式、主動提出各種具體保障讓債權人安心、主動把借錢這回事認真看待,其實未來的演變就會完全不一樣。

就拿我自己的晚輩小安來說,因為開店做小生意的關係,很容易受到大環境的影響,所以跟親友銀行有借錢往來是非常正常的事,但是他總是要等到火燒屁股了才跟親友求救,與銀行往來的紀錄也不夠漂亮,就算借錢成功也沒有按照約定定期還款,都是債主電話催促才願意面對。有個很討人厭的親戚也是如此,三不五時就打電話來借錢,雖然都只是少少的幾千元,但都要一再提醒才會還錢,甚至會動用親情勒索。這些都是典型的被動式借錢,不但讓他人對你失去信心,在未來急需周轉時都可能沒人願意借錢了。

另一個朋友小王就是完全不同的類型,每每他來跟我借錢周轉,一定會準備好借據或是借款契約書,金額小一點的會拿珠寶手錶來當擔保品,金額大一點的則會設定房屋抵押,而且借多少錢、怎麼還錢、利息如何計算都會白紙黑字寫的清清楚楚。最重要的是,說好的還款時間從來不會延誤,時間一到款項就會匯入帳戶,而且用簡訊告知已經還款,所以周遭的朋友非常喜歡借錢給小王,雖然沒有收取利息,但是被信任且被重視的感覺,是一般借錢的人做不到的。這才是能夠掌握主導權的借錢行為,借錢借的有尊嚴有責任感,是每個需要借錢的人最好的借鏡。

2020-12-02-借款屬合意行為不得逼迫,一念之差後果差很大

2020-12-02-借款屬合意行為不得逼迫,一念之差後果差很大

昨天看了一則新聞讓我差點笑到從椅子上跌下來,有名男子在去年的時候到一間遊藝場,向女店員要求借款,結果店員說要詢問過店長,男子便惱羞成怒拿玩具手槍指著女店員,逼她把櫃檯的現金交出來。關鍵來了,男子拿了現金之後,逼迫女店員寫借據讓他簽名便離去,後來這名男子被警方逮捕也正式被起訴,法官覺得男子拿玩具槍脅逼女店員,而且不讓她撥打電話及報警,已經造成女店員身心恐懼的程度,以強盜罪將他起訴,重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

好笑的點在哪呢?因為這名男子不服法官是以強盜罪起訴他,他認為他是借款而不是強盜,而且有簽立借據,並承諾在隔日會歸還款項,所以頂多是恐嚇取財。看到這裡我真的大笑耶!你拿著槍頂著人家的頭,強迫他人拿取錢財,自以為寫了借據就能當做是借款?如果你真的覺得只是單純的借款,那為何不讓女店員徵求店長同意?為何要拿玩具槍出言恐嚇?為何強逼人寫借據給你簽名?在台灣的法律中,借款本來就是雙方合意的行為,只要有任何一方非自願,那麼借款關係就不成立,就算有借據或借款契約書也是要雙方同意並簽署的。

而且,強盜取財跟恐嚇取財在刑度上是一樣的,又不是恐嚇取財就會罪刑比較輕,如果在這過程中傷害到他人人身安全或是損毀他人財物,我想今天的判決會更重。這也讓我想起朋友的一段經歷,他是一名中小企業的老闆,有個習慣就是把一筆隨時可以動用的零用金放在辦公室,有一天他在下班時發現自己忘記帶錢包,所以打算拿零用金出來用,結果3萬元的零用金不見蹤影。調閱監視器只看到秘書在近幾個月有翻找櫃子的影像,詢問之下才知道,秘書陸陸續續在櫃子裡拿取老闆的零用金,聲稱是暫時借款會歸還,但我的朋友無法縱容這樣的行為,最後以竊盜罪跟侵佔罪送警法辦。

那時候我就想,如果真心覺得自己是借款行為,為什麼不能正大光明跟老闆商量呢?要偷偷摸摸竊取再來狡辯其實是借款會馬上歸還?一念之差所得到的後果就會完全不同,太多人因為借款不當,最後惹上竊盜、強盜、侵佔、詐欺、恐嚇等等罪名,豈不是得不償失?利用合法的借款管道,藉由正當的借款方式,在債務人與債權人都同意的情況下,這樣的借款才能保障彼此的權益。

2020-11-04-借錢不是阻力,重點是該怎麼投資自己!

2020-11-04-借錢不是阻力,重點是該怎麼投資自己!

曾經有個長輩當著很多人的面前誇讚孫子的高中同學很聰明、很懂事,孫子在一旁心裡十分不悅,在學校時的成績他一直都是班上的前幾名,後來還考上了國立大學,他的高中同學只不過進了一般的私立學校。當他氣沖沖的質問爺爺為何誇讚別人而不是成績優秀的自己時,長輩的答案讓我至今都印象深刻,他說:「聰明人跟普通人的差異,不是在於學歷的高低或是名校的加持,而是思維方式不同閱歷不同,而這樣的不同,造就了更精彩更智慧的人生。」

這孩子在大學畢業之後就跟長輩開口借錢一百萬,所有借錢應該有的借據、本票、擔保在事前都準備妥當,長輩也當做是一次風險未明的投資,二話不說就借錢出去。短短的一年,這孩子就把借錢欠下的債務全數清償外,還成立了一間工作室,據我所知去年的營業額就高達近千萬。他到底是怎麼把這借錢得來的一百萬以錢生錢呢?我們如果常看網路直播購物就知道,產品種類不外乎是海鮮肉品、衣鞋包款、3C商品或是擺件飾品等等,但這孩子去搜集了所有台灣在地小農的商品,然後為產品形象包裝,做成很精緻的商品透過直播販賣。

因為直接跟台灣小農接觸,所以省去很多被大盤中盤剝削的費用,小農們可以拿到更高的利潤,顧客則是能夠用更便宜的價格吃到健康又安心的在地食物,所以短短一年他的直播購物就網羅非常多的顧客,進而在一年後就把借錢的一百萬還清。這是其他人沒有想到也不敢觸及的賺錢方式,一般的大學畢業生幾乎都是很傳統的職業思維,什麼是職業思維呢?就是畢業後找一份適合自己的工作,每個月領固定的薪水。而像這孩子就是標準的商業思維,賺一間公司固定的薪水,不如把握住大眾的需求,從大眾身上賺取更多的金錢。

所以從表象看,很多人會認為一個才剛大學畢業的學生就借錢背負一百萬的債務,這樣高風險的舉動不但可能讓自己陷入金錢困境中,還可能連累家人。但正因為20幾歲的年紀,有中年人沒有的時間、夢想、精力、熱情以及靈活的腦袋,才更適合賭一把,就算借錢負債也要全力以赴。更簡單的來說,做份安穩的工作領著固定的薪水是許多年輕人都會做的選擇,但是如果有機會有更多的收穫,你願意賭一把嗎?哪怕是借錢負債四處碰壁也要嘗試?以我現在的年紀來說,膽子已經不夠大了,而且會顧慮到家庭跟年老的安排,如果再年輕個20歲,我肯定也會像這孩子一樣為自己拼上一次的。

2020-10-12-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上)

2020-10-12-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上)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重感情的台灣人通常都會犯一個很嚴重的毛病,就是礙於情面不會要求對方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基於莫名的信任往往只有口頭約定,這時候要證明彼此間的借錢關係就會十分困難。那如果真的沒有這些書面資料該怎麼辦呢?那就找尋看看有沒有借錢給對方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或是有證人可以證明等等,雖然證據力相對薄弱,但也可以成為日後法庭上的助力之一。當然,你能搜集到越多與債務人有借錢關係的證據,進入下一個步驟成功的機率也就越高,這些錢能回到你口袋的機會也隨之增加。

證據都有了該怎麼進行下一步呢?在走上法律途徑之前不妨再考慮幾個因素,你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看他願不願意坦誠面對溝通協商,給他一個時限做出回應,如果對方仍然不理不睬,就直接進入法律程序吧!還有就是檢視一下你手邊有關借錢的證據是否充足,如果真的只有口頭約定而沒有白紙黑字,甚至連對話紀錄都沒有,其實就不要浪費錢去法院,因為敗訴的機會非常高。再來就是時效性,在台灣的法律裡消費借貸關係是15年的請求時效,也就是說超過15年的債務你就無法討回。

在這裡提到的15年請求時效僅止於單純的消費借貸關係喔,如果像是利息、利潤、分紅、租金、贍養費、勞保費、管理費、加班費等等的費用,消滅時效的期間是5年,而因為刑事案件判賠的賠償金,消滅時效的期間則是2年。要特別注意的就是本票跟支票一樣是有時效性的,所以在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時,如果對方有另簽本票或支票,就要在日期的設定上多加小心了。

2020-10-14-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上)

2020-10-14-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借錢不還篇(上)

上一篇講到在借錢之前所要懂得的法律小常識,其實在最完美的狀況下就是有借有還再借不難,但如果你很倒楣遇上了借錢不還的壞蛋時,該怎麼透過法律途徑自救呢?首先最最重要的就是證據,你與債務人之間的借錢關係需要被實體的證據所證明,這樣一來上了法院才能順理成章的追討你的錢。這也是為什麼我在上篇文章一直強調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重要性,白紙黑字加上雙方的簽名就足以讓法律為你討回公道,正確填寫的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甚至是本票都是有法律效力的。

但重感情的台灣人通常都會犯一個很嚴重的毛病,就是礙於情面不會要求對方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基於莫名的信任往往只有口頭約定,這時候要證明彼此間的借錢關係就會十分困難。那如果真的沒有這些書面資料該怎麼辦呢?那就找尋看看有沒有借錢給對方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或是有證人可以證明等等,雖然證據力相對薄弱,但也可以成為日後法庭上的助力之一。當然,你能搜集到越多與債務人有借錢關係的證據,進入下一個步驟成功的機率也就越高,這些錢能回到你口袋的機會也隨之增加。

證據都有了該怎麼進行下一步呢?在走上法律途徑之前不妨再考慮幾個因素,你可以先寄發存證信函給對方,看他願不願意坦誠面對溝通協商,給他一個時限做出回應,如果對方仍然不理不睬,就直接進入法律程序吧!還有就是檢視一下你手邊有關借錢的證據是否充足,如果真的只有口頭約定而沒有白紙黑字,甚至連對話紀錄都沒有,其實就不要浪費錢去法院,因為敗訴的機會非常高。再來就是時效性,在台灣的法律裡消費借貸關係是15年的請求時效,也就是說超過15年的債務你就無法討回。

在這裡提到的15年請求時效僅止於單純的消費借貸關係喔,如果像是利息、利潤、分紅、租金、贍養費、勞保費、管理費、加班費等等的費用,消滅時效的期間是5年,而因為刑事案件判賠的賠償金,消滅時效的期間則是2年。要特別注意的就是本票跟支票一樣是有時效性的,所以在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時,如果對方有另簽本票或支票,就要在日期的設定上多加小心了。

2020-10-12-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準備借錢篇

2020-10-12-借錢救急時你應該要懂的相關法律-準備借錢篇

寫了那麼多有關借錢的文章,我想想還是把一些有關這方面的法律小常識整理給大家,畢竟人都有需要借錢救急的時候,無論對象是親朋好友還是同事,先把借錢的相關法律都摸清楚了,才能在借錢的時候也保障自己的權益。在借錢給別人之前,其實以我的經驗來說,要有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的心理準備,所以,如果你不是真的有那筆閒錢,或者是你絕對要求對方要清償款項,真的就不要跟任何人有借錢關係。否則未來如果真的遇上了借錢不還的狀況,傷了彼此感情事小,要頻繁的上法院打官司才是最麻煩的地方。

所以當你已經有了借錢可能很麻煩的覺悟,就必須正規正矩的按照步驟來保障自身的權益,首先就是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簽立。這個步驟請千萬不要因為不好意思而忽略,我個人認為要求簽立借據或借款契約書不僅不傷感情,反而藉由簽立字據能夠將彼此的借貸關係確定清楚,也具有相當的法律效力。而借據或借款契約書上頭要仔細明列出借錢的金額、借錢的期限、利率的計算、雙方的身份證資料以及這筆錢交付的方式,尤其是交付方式要寫的很清楚,例如債權人已將多少金額交付給債務人並親自點收,才能證明這筆錢有確實借出去,提醒大家的是不要把錢交付給第三人轉交,避免未來有所爭議。

至於借據或借款契約書的填寫方式,我寫過非常多篇文章詳細敘述過了,大家可以搜尋舊文就能瞭解該怎麼填寫。但最近有個朋友在這方面很明顯的吃了大虧,某人在5月時跟他開口借錢100萬元,雖然有簽立借據,也有把所有該填寫的資料明列在上頭,但是對方為了能夠讓我朋友更安心的借錢給他,就在借據上寫著:「借款期間自民國X年X月X日起至民國X年X月日止,期間做為投資XX之用,除原有利息計算外,所獲利潤將給予甲方50%。」後來這筆錢對方根本沒有償還過一期,於是朋友告上法院討回公道,但是被法官認定是投資虧損不得追討為由,就這麼損失了100萬。

所以借據或借款契約書就很單純的寫清楚債權人跟債務人的借錢關係就好,不需要債務人寫上借錢的理由或是任何這筆錢的用突,甚至千萬不要因為貪圖那點利潤就讓自己的權益受損。還有就是記得要求對方另外簽立本票,或是提出其他的擔保人或擔保品,當借錢的金額比較大,或是你覺得需要更多的保障時,向對方提出這些要求是非常合理的,甚至要求對方提出不動產來設定抵押權,就更可以多一份保障了。

2020-10-08-銀行借貸不夠看,正式進入虛擬貨幣借貸世代

2020-10-08-銀行借貸不夠看,正式進入虛擬貨幣借貸世代

在我們的認知裡,提到借貸不外乎就是銀行借貸、親友借貸、民間融資借貸等等,每一種的借貸方式都有所不同,我也常在文章裡解釋說明。但是你一定沒有聽過虛擬貨幣借貸吧!最近就有即時通訊平台推出虛擬貨幣借貸的服務,如果你擁有像是比特幣、以太幣、波場幣、萊特幣這些加密過的虛擬貨幣,就可以透過即時通訊平台借貸出去,那麼平台就會回饋手續費給你。這其實會是一種未來的趨勢,但也因為所有程序都是網路虛擬操作,在把關與認證上就得特別注意小心。

我在想,這也跟借股票借貸投資的模式差不多,蠻多證券商都有提供這樣的借股票及借貸投資的服務,只要在網路或是APP上簡單操作就能夠申請,是蠻多想要投資卻苦無資金的民眾很棒的途徑。目前無論是虛擬貨幣借貸或是股票投資借貸,都還是有強大的金融監管單位以及嚴密的個資安全防護,所以民眾其實可以放心的去使用這些服務。這不禁讓我躍躍欲試,很多年前在朋友的介紹下購買了比特幣,沒想到比特幣的身價一飛沖天,現在又多了可以借貸賺外快的管道,真的蠻讓人心動的。

但說到借貸投資這件事,最近發生一件讓人挺不愉快的事情,今年二月的時候新冠肺炎疫情爆發,股市一片慘綠,當時有位朋友就打電話跟我商量借貸的事宜,他認為就是要趁股市暴跌的時候進場,購買幾家他認為絕對可以回彈的股票,因為有簽立借據本票,也是好多年的朋友,所以就很放心借貸給他。一直到八月,我看他所說的那幾家股票幾乎都是上漲翻紅,心想這位朋友應該就能夠將其中一部分套現來償還借貸吧!結果現在都十月了,不但訊息已讀不回,打電話也不接,在他的臉書上都是全家出遊吃大餐的照片分享,真的讓人覺得心寒。

總之現在借貸管道與模式越來越多元化了,從真金白銀的實體貨幣到網路盛行的虛擬貨幣,民眾的選擇也增加許多,只是還是得不厭其煩的提醒大家,無論是哪一種借貸管道,在自身能力與金錢規劃上都需要多加考量,千萬別因為一時急需周轉或是沒有做好功課,最後陷入了困境中雪上加霜就非常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