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1-借款糾紛怎麼辦?關鍵步驟能自保—(上)

上篇寫到我借款給朋友結果卻吃了大虧討不回來,其實這樣的借款糾紛每天都能在法院上演,我從是借款這個行業,也常遇到錢還不出來或是耍賴裝死的狀況。難道都沒有什麼方式能夠避免掉這些借款糾紛,於是在寫上篇文章之後,我仔細思考很久,我想著,除了借款的當下必須簽立借款契約之外,是不是該教大家幾個自保的方式,才不會賠了夫人又折兵。身為幫助別人渡過難關的借款人,是不是有哪些該注意的事項,讓借款這件事成為美事而不是衰事呢?

第一個問題,如果當初借款的時候沒有跟對方簽立借款契約怎麼辦?我想這應該是很多人的心聲,礙於親友關係不想撕破臉或是給對方難堪,於是就沒有強制性的要求對方簽立借款契約,以致於未來產生借款糾紛時毫無憑據只能認栽。其實這也有解套的方式,如果你真的沒有簽訂借款契約,但有在旁的證人可以證明借款關係也是可以的,或者是利用通訊軟體的紀錄,兩人談及借款的錄音錄影等等,只要能夠證明在那當下的金錢往來屬於借款關係即可。

第二個問題,什麼樣的借款契約書才能完整保障自己的權益呢?這個問題我回答多蠻多次了,首先,借款人與債權人雙方的完整資料要清楚的載明在借款契約書上,無論是現金交付或是匯款給對方,借款契約書上也要寫出「借款款項收訖」「借款當場點收無誤」等等,確定雙方的借款事實。利息計算方式跟還款方式日期也是要特別注意的,寫的越仔細越不會讓對方找到漏洞。

第三個問題,什麼是擔保?擔保有多重要?以我的經驗來說,借款時要求對方提出擔保就等於給自己多買份保險,無論是簽立本票支票、提供擔保品或擔保人。以本票來說,如果對方惡意不歸還借款,就可以拿本票向法院聲請裁定強制執行,擔保品則大多數是動產不動產等有價物品,也是在借款糾紛發生時,能夠向法院聲明拍賣裁定,確保自己的債權。擔保人則是在借款人無力償還借款或惡意欠債的時候,由擔保人按照借款契約書上的規定履行債務責任,因為風險很高,這也是為什麼長輩們都會耳提面命希望大家千萬別做保人的原因。

2019-12-19-為何要立借貸契約?維持良好借貸關係的不二法門

最近因為跟朋友間的一些借貸糾紛常跑法院,身體跟心理上覺得很疲累,十多年的交情因為錢而破壞殆盡,真的覺得很難過很遺憾。幾年前朋友人在中國經商遇到資金周轉的問題,基於多年友誼以及他在台灣的老婆代為簽立借貸契約,我二話不說馬上請人把錢交給他讓他可以渡過難關。幾年過去了,本金及利息一毛錢也未曾歸還過,逼不得已只好拿著借貸契約上法院控告朋友,結果一個宣稱契約不是自己簽的,一個宣稱自己根本沒拿到錢,於是纏訟至今。

在法律上我的借貸證據非常薄弱,我沒有讓借貸的本人簽立借貸契約,沒有實際上拿到錢的老婆也的確沒有拿到錢,當初代我拿錢給對方的朋友目前也失聯,律師甚至告訴我,這筆借貸出去的錢要討回非常困難。這是一筆不小的數目,是我多年努力工作辛苦存下來的資金,原本就是打算幫家人換間大一點的房子,或是未來有機會創業時可以用的上,現在眼睜睜看著討不回來,心裡的沮喪與憤怒真的很難形容。

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寫文章強調借貸契約的重要性,我就是個活生生血淋淋的好例子,沒有立下正確又具有法律效力的借貸契約,後果就是得一直跑法院讓自己心累。如果能夠回到朋友打電話來借貸的那一天,我應該依照下列步驟,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首先,無論如何都要請對方回到台灣,面對面簽立借貸契約,實質交付款項並在借貸契約上清楚載明,還要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物及擔保人。如果對方真的無法抽身回台灣,我也得讓代為轉交款項的朋友確實做好以上的步驟。

這次吃了大虧,這些借貸出去的錢我已經有心理準備放水流了,只是用錢看透人心的代價真的太大,除了得繼續努力好好賺錢外,日後在借貸給人時更要謹慎小心,縱使對方是自己最親密的家人,或是幾十年交情的朋友,還是都得白紙黑字的簽立借貸契約,來保障彼此的權益。千萬不要一時心急或是怕傷感情而忽略,為了避免不必要的糾紛與困擾,借貸時一碼歸一碼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2019-12-03-正確的借貸契約決定你的錢討不討的回

寫了那麼多文章,我也常告訴大家,其實借貸並不需要覺得丟臉或是矮人一截,資金之間的往來是人與人一種培養關係的重要媒介,凡是借貸給人或是向人借貸,這當中的信用、責任、誠意、包容,都有機會能將這段關係培養成好與壞。姑且不論借貸關係中那些人情事故,交情再好也都得替自己買份保障,這時候,正確的借貸契約就能避免掉許多不必要的糾紛,也能確保這段借貸關係的存在,日後追討這些金錢才算有憑有據。

前陣子才聽朋友說過去這一年他幾乎都在跑法院,原因就是幾年前他的一位老員工跟他借貸50萬元,當下沒有簽立借貸契約,只有口頭約定什麼時間清償。去年這位老員工開始有了失智的症狀,對於借貸50萬一事完全已經記不得,朋友只好訴諸法律對簿公堂,但沒有簽定借貸契約實在很難追討。現在的社會,與親朋好友同事間借貸關係日益普遍,相對的衍生出的糾紛也越來越多,雖然說簽定借貸契約對許多人來說很不通情理,但簽定借貸契約確實能夠保障這些錢不會借貸給人後不會一去不返。

那麼要怎麼撰寫正確又有保障的借貸契約呢?首先,借貸契約上要清楚載明借貸雙方的本名、身份資料、聯絡方式,除了內容上的借貸方及債權方外,在借貸契約的最後也要簽名蓋章。接下來就是正確的借貸金額及借貸期限,將金額用正體清楚記載,歸還期限就算有寬限也要註明寬限的時間,借貸雙方之間有關利息的計算也要協調好後註記上去。最重要的部份,就是當錢是以現金交付到對方手上,借貸契約書上要寫明當場點收無誤,若是以匯款交付,也要將收據正本保存好。

最後,也是加強自我保障的撇步,也就是要求對方提出擔保,簽立本票支票是其中的一種,另外像是設定抵押權及質押權,或是提供連帶保證人,這樣一來,你與對方的借貸關係才能受法律完整的保障。如果真的當初忽略了簽定借貸契約,唯一的補救的方式,就是有第三人能證明此借貸關係的存在,或是保留你與對方有關借貸關係存在的所有對話紀錄,都是多少能夠讓自己在法律地位上站的住腳的方法。但我也奉勸大家,與其去擔心簽定借貸契約會傷感情,還是擔心未來得撕破臉的窘境吧!

2019-10-27-歹路不可行,警世之借貸小故事

2019-10-27-歹路不可行,警世之借貸小故事

前幾天一對老夫婦來跟我求助,兒子跟親朋好友借貸有十幾萬,銀行那的信用卡及貸款也是十幾萬,最糟糕的是跟有黑道背景的非法民間公司借貸了也是十幾萬,如今兒子因案入獄了,所有債主都找上了這對老夫婦,80幾歲的他們只剩下可以遮風蔽雨的40年老屋,其他的錢都拿去幫兒子打官司,親朋好友跟銀行還能夠商量,而那非法民間公司已經嚇的他們好幾天都睡不好覺。這樣的案例其實層出不窮,一堆啃老族的孩子游手好閒不肯努力工作,最後都得靠父母親友擦屁股。

那兒子借貸來的錢都去了哪呢?親友、銀行、民間借貸加一加也幾十萬,那些借貸都花在什麼地方呢?這故事最悲哀的地方,就是老夫婦50幾歲才將兒子生下,唯一的獨子從小就被當寶貝的寵養著,就學時期不好好念書,成天就跟眷村裡的小混混打鬧茲事,老夫婦年紀也大了,根本管不動。兒子從父母身上已經挖不到錢揮霍了,又染上了毒癮,於是異想天開向購買毒品的藥頭批發搖頭丸跟毒咖啡包,計劃成為小藥頭賺錢也供毒給自己。於是跟親友、銀行借貸了兩筆錢,又透過藥頭認識非法的民間公司借貸,殊不知才剛準備開賣,就被警方查獲,毒品全數沒收,而這些借貸最後變成可憐的老爸爸老媽媽一肩扛起。

幾十萬的借貸再加上幫兒子進行官司訴訟的費用,這對80幾歲的老夫婦怎麼負擔的起?那些非法的民間借貸公司又疲勞轟炸般的每天威脅逼迫著,只好帶著房屋所有權狀,跟家裡僅存的一些有價物品來找我幫忙。幾瓶老爸爸捨不得喝準備讓兒子結婚慶祝用的金門高粱,一只老媽媽當初遷台時傍身在旁的手鐲,還有那張已經斑駁的房屋權狀。我看著老夫妻,心裡很激動也很難過,為了國家奮鬥了前半生,為了孩子辛苦了後半生,這些已經是他們這輩子僅剩的財產,到底該怎麼辦才能借貸給他們度過難關?

最後我建議老夫婦將房子當成擔保物去跟銀行抵押借貸,我打了幾通電話請朋友幫忙協調非法民間公司那的借貸款項,也請對方給予時間讓我們跟老夫妻能夠妥善處理借貸。幾星期後銀行那順利將借貸款項撥下,將銀行、親友、民間公司借貸來的錢都全數清償,也安排老夫婦他們做一些簡單不會太勞累的工作,賺來的薪資足以每個月將借貸分期歸還給銀行。歹路真的不可行,牽連家人也讓愛你的人擔心,何苦呢?

2019-09-15-借錢前請注意!什麼樣的人容易借錢不還

2019-09-15-借錢前請注意!什麼樣的人容易借錢不還

什麼樣的人容易借錢不還?其實我們都沒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也很難預知借錢出去後會不會遇到賴帳的狀況,所以才常有人說,借貸就要有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的心理準備。就像偶爾我們會聽到親友同事抱怨,誰誰誰借錢然後各種藉口拖欠,甚至已讀不回搞人間消失,白白糟蹋了自己對對方的信任。我們不敢說有絕對可以防止借錢不還的方式,但當這些人有這些跡象卻又開口跟你借錢時,就要特別注意了。

「可不可以先借我幾千塊,過幾天就還你。」經常會說出這樣一段話的人,通常過幾天也是沒有錢還給你的,尤其是出現在剛發薪水不久。這樣的人對自己的錢沒有規劃,手邊竟然連幾千塊運用的空間都沒有,除非每次都有借有還,否則容易慣成借錢的個性,你也會認為這是小錢而姑息養奸。最好的方式就是拒絕借款,用半強迫的方式逼使他正視自己為什麼常需要借小錢的狀況。

「我家人出生病了,急需借錢。」「我出車禍需要借貸賠償給對方。」「我生意上資金發生缺口需要借錢周轉。」這些狀況聽起來都是能夠借錢出去的好理由,我個人也認為人難免遇到金錢困難需要借錢的時候。但是請注意了,這些看起來冠冕堂皇的理由,是必須在借錢之前去仔細印證的,才能確保這筆借款是如實運用在正確的用途上。你可以透過探病,關心對方的保險狀況,公司進貨單等等來印證這一切。

但畢竟借錢這件事本來就是防小人不防君子,若對方真的有心想訛詐你口袋裡的錢,又能演上一齣好戲,還真的就很容易落入陷阱中,造成對方借錢不還的冏境。所以先前文章裡教導大家那些自保的方式,像是簽立借據本票,或是要求對方提出擔保,甚至說服對方利用正常途徑去借貸,才是根本之道啊!

2019-09-07-機車小額借貸是什麼?

2019-09-07-機車小額借貸是什麼?

一般的民間借貸,大部分都是可以使用身分證或是擁有固定收入的工作就能申請,但如果目前沒有固定收入怎麼辦呢?一般市面上的民間借貸也接受抵押物的借款,像是有價珠寶、汽機車等等,甚至有些當舖也接受精品包包手表類的抵押,讓有借錢需求的朋友多了一種選擇。只是抵押物跟身分證借款有什麼不同呢?說穿了也是讓民間借貸業者有多一層的保障,如果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或是人賴帳消失不見了,業者也能沒入抵押物來抵償借款。

一般最常見的就是機車小額借貸,畢竟有汽車的人不算多,但擁有機車的人算非常普遍,台灣大多數人也將機車當作代步工具。所以你可以攜帶行照、駕照、身分證件,前往能夠申請機車小額借貸的機車行、民間借貸公司或是當鋪,就能馬上辦理借款。尤其是現在的借錢業者,並不會真的把車子抵押在自己身邊,只要證件都齊全,急需借錢的人不但能夠馬上申請到一筆借款,還能以不押車的方式繼續使用機車。

在幾年前其實機車無法在借貸中被設定成動產擔保品,因為價值較低,是經過政府修正動產擔保交易法施行細則後,讓機車可以跟汽車一樣,在借貸契約中成為擔保品,所以民眾申請機車小額借貸來紓困的現象也就越來越普遍。但也由於機車跟汽車一樣有新舊折價的問題,產值要界定也蠻模糊,所以通常被設定成只能做機車小額借貸,借款金額相對也比汽車房子來的低很多。目前只有銀行的貸款金融產品無法把機車納入設定擔保品,或許未來有天政府也會修法成讓銀行單位納入,民眾的保障就更多了一層。

儘管銀行現在未能把機車納入貸款契約裡的設定擔保品,一般的民間借貸公司、機車行、當鋪還是有機車小額借貸的服務,但還是要提醒大家,申請機車小額借貸時也是需要事先多比較做功課,詢問相關申請事宜以及利息計算,避免遇到黑心公司的不合理借款,以免日後賠了金錢又賠了車子,就真的得不償失了。

借據範本  2019-08-05

借據範本 2019-08-05

有朋友留言問到,我們所PO出來的借據範本,只要把資料都填寫進去就可以了嗎?藉此我也想好好的教育大家,雖然我們提供了所搜集到的借據範本,但不一定每種格式都符合你們的需求,還是得按照你與對方所約定的借錢金額、借款的交付方式、償還方式、利息計算、雙方詳細資料等等,擬定出最適當能夠保障權益的借據。加上還有擔保人或是擔保品以及相關條文訊息等等,那些借據範本還是得做一番修改的喔!

舉個例子,我有位姑婆借錢給她的好姐妹,當時還因為我勸說她一定要寫借據而發了頓好大脾氣,覺得姐妹都幾十年的交情了,寫借據豈不是很傷感情?我花很多時間才說服她必須要簽立借據,也傳了很多借據範本給她參考,最後索性問清楚借貸資訊幫她把借據寫的清清楚楚。隔幾年後,這位好姐妹因病去世了,姑婆雖然早已沒有打算讓她歸還,但也因為有借據,好姐妹的孩子們還是把這筆借款還給了姑婆。

另一位晚輩則是沒那麼幸運,朋友跟他借錢二話不說就答應了,因為金額不算小,我還是雞婆的提醒了他應該要簽立借據的事還有撰寫借據時該注意的項目。不過可能晚輩覺得我這老人家太煩,隨便應付敷衍了我,雖然真的有要求對方簽名在借據上,但是借據上的內容完全沒有保障到自己,也沒有寫下已確實點收的字句。果然事後這個朋友就翻臉不認帳,就算拿到法院去提告,最後也因為借據上資料證據不足而失敗,這幾年晚輩辛苦賺下的錢就這麼人間蒸發了。

我們一直鼓勵大家,不要避諱借錢這件事,人都有遇到困境需要幫忙的時候,無論是借錢給人或是向人借錢,一旦遇到了,就是要確實的保障自己跟對方的權益。就像很多人來跟林代書借錢,如果能夠提供很多的信用資料,像是一份穩定的工作收入、有房子車子擔保等等,自然能讓人放心借錢給你。相對的,當你要借錢給人,也要有像是填寫借據、書面證明等等做為保障,讓自己借錢安心、安心借錢。

借據  2019-08-03

借據 2019-08-03

最近遇上一件蠻感慨的事,跟一個算是交情蠻深的朋友對簿公堂,原因是差不多在五年前,他告訴我自己準備要結婚了,經濟狀況不好的他,女朋友又已經懷孕四個月,所以得趕緊準備聘金然後辦理登記還有宴客,否則女友的爸媽不同意他們結婚。於是來跟我開口借錢,30萬算是一筆不小的數字,但也因為有著深厚交情就借錢了,當下有清楚地寫下借據也有要求他提出擔保人以及簽立本票,借據上寫的擔保人是他的父親。

但這一借就是五年,這五年當中因為他很拼命工作,從一般業務員一路晉升到主任,據我所知薪水整整多了一倍,但他卻從來沒有試圖償還過一毛錢,甚至還帶著妻小去日本遊玩,買了部新車。常常我是看著那張借據在感慨,也會站在他立場去想,啊!帶老婆小孩去玩很正常嘛!啊!他都做到主任了也該有台車代步嘛!但是就算不把借款還清,也應該時不時來告訴我一聲,債務人讓債權人安心,交待清楚為何不能還借款的原因,不是很正常也是應該的嗎?

今年六月的時候終於忍不住撥了電話給他,詢問看看他的狀況,如果已經有能力帶家人出國旅遊,也有能力買車,應該多少可以慢慢把借貸還清吧!他告訴我,車子還在貸款中,旅遊是因為公司補助,而我這樣催債的行為,讓他覺得很心寒,還開始抱怨他結婚的時候,因為我只借給他30萬,害他被岳父岳母刁難。當下真的覺得自己很像傻瓜,我告訴他,既然他壓根不打算還債,我只好把手上的借據送到法院去,申請強制執行,拿回我自己的辛苦錢。

於是,我們就這樣上了法院,幸好當初要求他寫下了借據,也有要求他提供擔保人跟擔保的本票,否則如果因為朋友情義而只有空口約定借錢,現在或許我連一毛錢都要不回來了。這也是為什麼最近我常跟大家強調借據的重要,太多人借錢都是口頭承諾,深怕簽立借據會影響到彼此的信任與感情,殊不知這個東西才是能夠確保自己權益的證據啊!

借據範本  2019-07-30-借款

借據範本 2019-07-30-借款

常有朋友問我,借錢給別人立下借據或是借條就能夠百分百保障自己的權益嗎?我個人的意見是,雖然要求對方簽立借據並不能完全保證把債務追討回來,但比起口頭承諾還是有用的多。於是,在借據上提出擔保品或是擔保人我覺得是必要條件之一,多少都能讓這張「借據」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上篇提到的不動產抵押設定,怕大家不甚瞭解,所以我再寫一篇讓各位多更瞭解這一塊。

無論是銀行借貸給你或是跟親友間的大額借款,要求借款人提供不動產設定抵押權作為擔保,是很普遍的情況,畢竟這麼一大筆借款沒有同等值的物品做為擔保,對債權人就非常沒有保障。而將不動產設定抵押權的重要性,則在於確保債務能夠清償,具有擔保債權的效果,分成「普通抵押權」和「最高限額抵押權」,不但要在借錢的時候明列清楚在借據上,也必須結合法律及地政雙管齊下,才能在未來債務人若無法履行清償債務時,透過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實現抵押權。

所以真的不可以小看那張單薄的借據,寫的正確寫的完整就能保障你的借款能夠全數回到身邊,一個不小心就可能被鑽法律漏洞而損害到自己權益。所以當有人告訴我:「啊!寫借據只要把日期、金額跟人名寫上去就好啦!幹嘛搞的那麼麻煩?」我都會回答他,如果你借錢的對象是個有信用也絕對會還款的人,那你只有寫這些當然沒什麼問題。但是倘若你需要很多的保障來讓自己心安,我還是奉勸各位在撰寫借據上的項目還是要仔細清楚的列出。

換個立場,如果你是遇到困境又需要借錢的苦主,也不要覺得被要求撰寫借據是件丟臉或是不被信任的事,讓你的債主能夠放心的借錢給你,也是累積自己信用的最佳方式。若你沒有擔保物擔保品,需要的借款金額也不會太大,又很擔心遭到拒絕而顏面無光,不要猶豫,來找林代書幫忙你解決突然而來的困境吧!

借據範本  2019-07-28-借貸

借據範本 2019-07-28-借貸

繼上篇談到借款交付方式的重要性後,再來就是要教會大家「擔保」在借貸過程中也是不可或缺的一環。無論債務人是否有還款的經濟能力,是否有還款的信用程度,我們都要預設一個狀況,如果他還不出錢時該怎麼辦?尤其是當借錢的數字金額很高,或是你對他的還款信用沒有安全感時,就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假設未來對方真的無力償還或是藉故賴帳時,可依此進行最有效也最快速的追討動作。

擔保的方式有幾種,首先是請債務人開立支票或是本票。支票跟本票哪一種比較有效力呢?以我的經驗來說,要求對方簽立本票是比較保險的,因為本票可以立馬向法院聲請本票裁定,支票則是要透過訴訟才能夠執行,支票所經歷的風險與繁瑣程度都比本票來的高。先不論本票及支票的差異,提出這樣的擔保方式就可以在債務人不清償債務時,向法院提出債務人名下財產的強制執行及假扣押,所以再要求對方提出本票或支票的擔保時,請務必三思兩者的優點及缺點。

接著就是不動產的抵押設定,我一直都不太支持大家借貸太大的金額,當然如果你有很多的閒錢就不在此列,但若是會動搖到自身的經濟狀況還是要多考慮。所以當借錢出去的金額非常可觀時,可以要求對方將自己或是親人名下的不動產辦理抵押設定,這時候債權人就擁有這份不動產的抵押權,未來債務人如果不償還債務或是無力給付時,就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當初抵押的不動產做為償還。

最後就是保證人的擔保了,如果債務人是本身償還能力較差,我們就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比較有財力的連帶保證人,在借據上簽名蓋章並明列其自願同意的文字,如此一來,如果債務人落跑了或是無力償還,債權人就能夠轉向對連帶保證人追討。正因為擔保擁有絕對的追討債務效力,所以我們也常聽長輩告誡我們,不要當任何人的保人,以免債務最後有可能落到自己頭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