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1-借錢與抵押物的重要關聯性

借錢在我們的生活中是種常態,人都有需要渡難關的時候,當你在該清償債務時清償,除了累積與對方的信用,也無形中培養出負責任的態度。相反的,當信用與負責不存在,自然產生糾紛,如果借錢的當下沒有做出保障自己的動作,除了上法院走法律途徑,實在也不能拿對方怎樣。所以我們常見到沒有簽下借據的借貸,沒有能夠保障債務歸還的抵押物,光是彼此間沒有紙本的口頭承諾,所有的借貸關係都只能是口說無憑。

所以,只要與親朋好友同事陌生人間有借錢借貸票據往來,借據與抵押物的存在就非常重要,上次已經說過借據的寫法,這次我們就來談談借錢與抵押的重要關聯。當你借錢給他人,如何確保對方能清償債務?簽下借據是絕對必要的,如果借款出去的金額龐大,最好在借據裡設定抵押物,像是土地、房屋等不動產,或是現金、珠寶、汽機車、股票債券等動產,如果借錢出去的對方真的無法負荷債務,我們就能透過法院強制執行程序實現抵押權,以防不良債權的產生。

那如果借貸的金額不大呢?像是來找林代書借錢的朋友,大多金額介於幾萬元之間,也用不上那些不動產的抵押,所以都會需要來借錢的朋友提供身份證件以及就職單位的驗證後,就能輕鬆借錢。倘若是親友同事之間的借貸關係,以我個人的經驗來說,寫借據是首要之務,然後我會請對方提供汽機車或是珠寶股票等有價物品做為擔保抵押,雖然聽起來很傷感情又讓人覺得你不信任他,但為求自保,這樣的動作還是必須要有的。

因為誰都不想借錢出去卻石沉大海對嗎?我曾經有過幾次非常不愉快的借錢經驗,雖然都只是少少的幾萬元,三催四請的就是哭窮說自己沒有能力還債,但卻能在他臉書上天天看他吃大餐出去玩,因為先重視了友誼而沒有立借據抵押擔保物,所以幾年下來這位朋友一毛錢也不曾還過。總言之,當你借錢給某人,又無法確保對方是否能清償時,除了乾脆別借錢外,也要記得借據跟抵押物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