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9-你知道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嗎?(四)

2019-04-19-你知道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嗎?(四)

每次寫法律小常識就停不下來,因為我們見過有關借錢的法律糾紛實在太多,就拿前幾天一個媽媽打電話過來跟我們借錢,原因是她當了朋友的保人去銀行借貸,朋友落跑了於是銀行找上了她。所以常常我們也會告訴在糾紛中受困擾的人,若事先多注意相關的法律條文,就能夠避免這些不必要的麻煩。當然,我也希望這些告誡不要成為木以成舟你已吃虧的馬後炮,而是希望我們的叮嚀能成為你未卜先知保障自己的預防針。

1.借錢後拖欠債務或是沒有準時還款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你借錢不還或延遲繳款的對象是銀行,除了利息無限累積以及計算滯納罰金外,銀行信用的紀錄上也會被大大記上一筆不良紀錄,日後若是想要申請貸款便是難上加難。如果對象是親友同事,借錢時也有立下借據,並證明實際有交付款項,對方可以跟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銀行也是如此,但對銀行欠錢不還失去的只是信用紀錄,與親友間則是失去了感情跟信任,怎麼計算都是划不來的。但如果你借錢的對象是來路不明的民間黑心借貸,那我只能幫你禱告了。

2.如何讓債權能快速執行把借款討回呢?

如果債權人能證明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確定,就可以跟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如果怕對方脫產或是落跑,就可以在訴訟之前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債權人可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債務人如果未於收受支付命令後20日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這種方式較為省時也省去許多費用。申請假扣押則是為了確保在訴訟勝利後,對方能夠有足夠的財產還債,所以在起訴前先查封債務人的財產,避免對方脫產。

3.借錢給人可以用什麼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借錢給人最怕的就是對方賴帳不還,但既然決定借錢出去了,就必須用各種方式自保,可以在借錢出去的時候,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最常見的擔保方式有三種。首先是人保,人保就是要求對方提供一位具有還款能力的第三人當保證人,並在借據或是借貸契約上簽章,未來如果債務人無力清償,保證人就需連帶負起清償責任。第二是物保,債務人必須提供自己名下的動產或不動產做為擔保,或是不記名的債券股票珠寶等等,然後依法設定這些物品的抵押權,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擔保品。第三是開立本票或支票,債務人以自己為發票人來開立本票或支票,也是能夠在他未能清償債務時,將本票或支票送法院強制執行。

4.借錢出去卻遭賴帳可以告對方詐欺嗎?

其實與親友間的借貸行為都屬民事,透過提出民事訴訟的方式才能將債務討回,所以大部份的借錢行為都是民法管轄範圍,與刑法沒有太大關聯。但只有一種情況會令此借貸行為構成詐欺,就是債務人在借錢的時候使用詐術欺騙對方,使對方因為這個造假的原因借錢給債務人,就有可能觸犯了詐欺罪。

2019-03-14-你知道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嗎?(二)

2019-03-14-你知道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嗎?(二)

上篇提到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其實林林總總的細節很難在單篇一次說完,所以還是特地請教了律師朋友,把因為借錢有可能發生的法律問題,清楚單項的讓大家瞭解。就像我們常說的,提錢總是傷感情,尤其借錢這檔事真的很容易使親人朋友間擦槍走火產生糾紛,如果感情還是無法避免產生了傷害,那最後的理與法還是得堅持住,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問:因為借貸關係真的提起訴訟了該怎麼進行呢?
答:首先是要釐清哪裡是你要提起訴訟的法院,一般來說,借據上若是有明定雙方合意的法院,就以此為進行起訴的法院。若是沒有明定,則是以被告的居住所在地,或是債務履行地的法院。提出借錢的訴訟不是只有給付律師費,也要繳交規費給法院,金額則是會以你與對方借貸的金額下去計算,法律規定是累計的方式來算,一般大約是請求金額的百分之1,例如要求100萬元,大約要先付1萬元至法院。接著就是準備所有可以證明此借貸關係的證據,像是借據、本票支票等,這是非常重要的部份,因為要提出合意借貸的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才成立。還有得注意的地方就是債務的請求權時效是15年,一但超過就會影響到債權人的權益了。

問:爸媽跟他人借錢欠下的債務,子女需要償還嗎?
答:雖然成語都告訴我們父債子還,但是目前的法律並非如此,在父母都還健在的情況下如果向他人借錢欠債,除非兒女是連帶保證人,或是經由兒女簽立借據及本票,否則兒女不需要擔心會受到父母債務的連累。但若父母亡故,債權人則是可以依繼承順位來追討,目前台灣法律的繼承順位是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兒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等)>>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也就是說,假設父親在生前欠下借款,在他死亡後,配偶會是繼承債務的第一人選,接下來就是兒女、孫子女這一輩繼承。所以如果你真的無力償還已故雙親的借款,可以選擇拋棄繼承,並通知下一順位的繼承者。

問:借錢給對方惡意不還可以報警嗎?
答:基本上遇到欠錢不還的狀況都是屬於民事糾紛,警察是不會受理案件的,除非涉及詐欺或是其他刑法相關條例,警察才有受理的可能性。例如當初對方是用訛詐的方式向你借錢,經查證後確定非屬實,那就有詐欺之嫌。或是你在追討借款的過程中,對方不但不還錢,還對你恐嚇或是傷害,便涉及違反刑法是可以報警的。所以當你遇上借錢給對方卻惡意不還的事,就必須得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來討回借款,先收集所有借貸關係的證據(這真的很重要所以一直提醒大家),起訴前也要申請對方的財產保全,讓未來如果判決勝訴後確保對方有財產可以償還債務,然後就是耐心等待法院立案審理。

2019-01-22-朋友借錢不還仍繼續借錢,怎麼辦?

2019-01-22-朋友借錢不還仍繼續借錢,怎麼辦?

問:在一起合作過半年的生意,開始也是我出資,他出力,按月分錢,由於工作懶散等原因,最後散夥。簽了散夥協議後,他和他親弟弟合夥,兩個人各向我借了六千元,一共1萬2,做我同行的生意,表面上也是兄弟一場,我就借了。沒打欠條,我也沒惦記著他們能還。只希望他們以後好好賺錢,也別有什麽金錢瓜葛了。

可惜過了幾個月,他們還是因為工作懶散,經營不下去,連供貨商的貨款都差點結不上。現在準備過年了,去親戚家的路費沒有,向我借兩千元。我說我過年也緊張,也要結賬給工人開工資,也很難。他說兩千沒有,一千也行,明年上班拿了工資再還。最後說了一些軟話,諸如兄弟情義之類的,我又借了。

他來我店裏的時候本打算背著我老婆,可被我老婆看見了,我老婆和我吵了一晚上,讓我不要和這種人來往了,借出去的肯定沒影。現在我也很苦惱,似乎別人說一些軟話,就把辛辛苦苦賺來的錢借出去。似乎別人以為我寬裕(實際也很難,當時他們借1萬2的時候,我也很緊張),就是應該借的。

答:我現在覺得最好別借給人錢,借錢時是朋友,讓他還時說你不夠朋友,說你只是為了錢。然後我也不借別人錢。錢是救急不救貧的。如果別人曾經幫助過自己,自己也有條件,生病住院手術這些可以借。我零六年借出去的錢,去年下半年才開始還,但今天還沒還完。

我借出去這個人我們也有十年的感情,但和你那個借錢的朋友一樣,借時什麽話都說得出,借錢是習慣,借了不知道還更是習慣。還給華夏良子做培訓,兩萬多還到今天還沒還清,現在電話天天關機。這樣的人一定不能借錢,人品有問題。不是所有人都像我們這樣,知道有借有還,借了別人錢時時記在心上,千萬別這樣想。

也許你和我以前一樣,總是不好意思拒絕別人。我以前有一個七八年的朋友,因為我一直都很仗義,一直做得很好,今年為了一點小事她誤會,還是她自己做的不對,還生氣了。我現在都懶得理她,也不在一堆朋友那兒說她好壞,但是心門對她永遠關閉了。人品不好,不再深交,只當一般朋友處,反正我不會主動聯系她。有時要學會說“不”,一直都幫,哪天就那麽一點沒讓他滿意,反而朋友就不是朋友了。你老婆就是很好的借口,何況這樣的人借了錢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

再說情義,人在世上最靠得住的是自己,不離不棄的只有家人。朋友始終是朋友,不是一家人。有些所謂的朋友只有他需要你辦事時才想得起你,有些朋友在你條件不好時他也會遠離你,在你自己最困難時患難之時能幫助支持鼓勵陪在你身邊的朋友是很少很少的。

2019-01-17-朋友借錢不還怎麽辦?

2019-01-17-朋友借錢不還怎麽辦?

首先我們要做到防患於未然,這是在借錢之前,一定要考慮清楚。俗話說親兄弟明算賬。不借錢,並不是說就不是朋友了,不要覺得不好意思,如果只是因為一次借錢,彼此就不是朋友,那麽這種人,不結交也罷。如果對方的性格本身就是有不好的信譽,數額較大時那麽可以適當的寫一個欠條,一定要有法律的認可。

有的人,借錢不還,是因為確實沒錢還。有的人借錢,就是想賴著不還,有錢也不還。不過不管什麽理由,借錢不還就是不應該,別管他什麽理由,你就直接說我現在缺錢,把錢給我,態度強硬點,別怕失去這個朋友,既然他都沒有為你著想,何必呢。

如果想委婉一點,可以想一些理由,我之前有朋友借我的錢,一兩年都不還的那種,雖然只有幾百塊,我都編理由要過來了,比如給女朋友、給父母買禮物之類的,我一貫的想法是:你是我朋友,我花幾百塊錢請你吃飯,沒問題,但是你欠我幾百塊錢,必須得還。

這樣不講信用的朋友以後就不要跟它有經濟來往。幾百塊就算了吧,多的話找機會找個借口要回來,要不心裏面老不舒服,買東西啊,或者裝修房子啊之類的拿回來,要不過個十年以上的錢又貶值不少啦。

借錢我寧願給他,等他身上有錢了在找個理由拿回來。雖然這樣對親人好像不好,不過本來就是自己賺的錢,就算是親哥哥也不是說給就能給的,何況我賺錢也不容易,他一個男的難道自己不能賺錢養活自己呀!起碼我是沒那麽大方!

如果是要好的朋友借錢,我也有點怕,借500以下好說,1000我就不借了,因為是朋友都會找個理由拒絕掉,雖然會給別人留下不好的映像,不過誰心裏沒有點小九九,裏有自己體會吧!

2019-01-07-借錢

2019-01-07-借錢

一個半朋友的故事
有一戶人家,家裏很有錢,父母只有一個兒子,他們非常愛他們的兒子,從小就把他視為寶貝。
可是隨著孩子慢慢長大了,他們卻發現自己的兒子交上了一些酒肉朋友,整天不學無術,和那些人混在一起,每天都是這個男孩請客在一起吃飯,他的父母很著急。


一天,父母找他們的兒子談話,告訴他:“以後不要再接近那些人了,他們根本不是你的好朋友,他們只是看在你家裏有錢才和你在一起,他們不是你真正的朋友,你出了什麽事他們也不會幫你的。”
男孩聽了不相信,說:“我交的這些朋友都是鐵哥們,有什麽事他們一定會幫我的,我們是好朋友。”男孩根本不相信父母的話,還責怪父母怎麽能這樣說他的朋友。
父親見兒子不相信,於是說:“既然你不相信,那咱們來做個試驗,看看你出了事他們到底幫不幫你。”男孩帶著一臉的迷茫答應了。


按照父親的辦法,男孩一一給他的朋友打了電話,說是有事讓他們來自己的家裏。過的大約半個小時的時間,男孩的朋友一一都來了。
父親讓孩子躲進另一個屋裏,自己對男孩的朋友說:“今天把你們叫來,真是不好意思,你們是我兒子的朋友,我也只好找你們幫忙,”
父親頓了頓又接著說“我兒子剛才和別人打架,一不小心殺人了,現在公安局正在抓他,我實在是沒辦法了,你們看有誰可以幫幫我兒子,我只有這一個兒子。”父親說完就在一旁坐下了。


男孩的朋友一聽,都楞住了,從門縫中看見男孩雙手沾滿鮮血的從客廳走過。過了一會,其中一個人說家中有事,先回去一趟,一會就回來,接著又有一個人借口說肚子痛,先去趟廁所。
不一會男孩的朋友陸續借口出去了,可是再也沒有回來。男孩看到這裏很沮喪,沒想到自己認識的朋友竟會是這樣的人。
這時候,父親語重心長的對男孩說:“孩子,你現在知道你認識的朋友是什麽樣的人了吧,下面我就讓你看看什麽才是真正的朋友。我的朋友不多,只有一個半。”
於是,父親帶著男孩來到自己的一個朋友家裏。父親的這個朋友家裏也很有錢,家裏是兩層樓。父親敲開了那個朋友家的門。


相互寒喧了幾句後,那位朋友問男孩的父親有什麽事。男孩的父親就把事情告訴了他的朋友。
他的朋友聽了之後就進了裏屋。過了一會拿著一大包東西出來了,對男孩的父親說:”對不起老朋友,你兒子有事我都幫不上忙,我只有這點錢,這是三十萬塊錢和支票,你先拿著,看看能不能找點關系,如果不夠用再找我。真是太對不起了老朋友。”那位朋友說完,一臉的無奈。
父親謝絕後,帶著男孩離開了那位朋友的家。
男孩走在路上不住的感嘆:“這才是真正的朋友!”父親對男孩說:“這只是我的半個朋友。”


父親又帶著男孩來到他的另一個朋友家裏,這個朋友家裏生活很拮據,家裏有兩個孩子,看樣子不是什麽有錢有勢的大戶人家。
父親進屋之後說起了這件事,那位朋友聽了之後也進了裏屋,過了好長時間才出來,對男孩的父親說:“老朋友你回去吧,這件事我會幫忙的。”
父親很迷惑,就問他有什麽辦法,那位朋友說:“你不用問了,我保證給你辦好,你兒子沒事了,你們回家吧。”


在男孩父親的再三要求下,那位朋友終於說出了自己的辦法。
那位朋友家裏很窮,沒有錢,也不認識別的什麽人,所以他剛才進裏屋和他的兩個兒子商量說:“外面的叔叔是我的一個好朋友,而他的兒子現在出事殺人了,他只有這一個兒子,我不能不幫他,你們兩個商量一下,看誰去替他兒子做牢。”
父親紅著眼眶對男孩說:“這才是我的一個朋友!”
父親帶著男孩回到家裏,男孩感動而又傷心的流下了眼淚。


男孩明白了:在你患難的時刻,那個能夠明哲保身、不落井下石加害你的人,可稱做你的半個朋友;在你生死攸關的時刻,那個能與你肝膽相照,甚至不惜割舍自己親生骨肉來搭救你的人,可以做你的一個朋友.
人生有一個半朋友足矣.
行不?找不到更好的了

讓你點頭如搗蒜之10大借錢不還的爛理由–(下)

讓你點頭如搗蒜之10大借錢不還的爛理由–(下)

上一篇說到的那些借錢不還的爛理由,你是否也心有戚戚焉呢?我個人是真的常遇到一堆千奇百怪的爛藉口,搞的自己借錢幫助人,錢不但要不回來,還落得一肚子委屈的難堪。還有哪些借款不還的爛理由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六)、第一天:我匯過去了。第二天:我真的有匯。第三天:一定是銀行有問題
真的不要把借錢給你的人當成傻瓜,一直騙說有匯款,卻像懸案一樣找不到紀錄,先說匯款要隔天才會到,隔天再說匯款資料有誤,再隔天就說匯錯了要重匯,最後乾脆推給銀行系統出問題。全世界都知道ATM匯款只要資料正確馬上就會入帳了,到底是自己騙自己還是把人當呆子呢?

(七)、我真的沒有錢還你,臉書上吃喝玩樂都是工作來著
你一定看過這種非常不要臉的人,借錢用來吃喝玩樂,臉書上總是看的到他在某某五星級飯店喝下午茶,或是在某個觀光景點悠閒打卡,過著人人稱羨的生活就是不願意把借款還給你。還會告訴你那些奢侈的生活都是因為工作,或是表面上的假象,真相其實就是老娘寧可吃喝玩樂也不還你錢啦!

(八)、你有借錢給我嗎?有借那麼多嗎?真的假的?
遇到這種真的會很想把自己掐死,不知道對方是真的記性不好,還是根本裝傻,為了想討回這筆借款,還得事先準備好所有借貸的證據,像是對話紀錄、匯款紀錄等等。否則一旦對方死皮賴臉又裝傻不記得,你沒有彼此借貸紀錄,就會非常難討回這筆錢了。

(九)、我被盜帳號了,所以你借錢出去的人不是我
這個上一個裝死的有異曲同工之妙,但上述的只要存有借款紀錄基本上都還能把債款要回來,但如果對方一口咬定當初在LINE上、臉書上、簡訊裡跟你借錢的人不是他,而是盜帳號的小偷,那還真的是只能把苦往肚裡吞。這時候不妨威脅對方決定報警將小偷繩之以法,是否自導自演這齣鬧劇自然就能清楚明白。

(十)、錢沒有,爛命一條,不然你想怎樣?
借錢最怕怕怕怕怕遇到的就是這種,反正他就是嗆明了不還錢,你也拿他沒辦法,甚至有可能反被對方威脅,你也不會真的拿他的命來抵債,大部份的人就是會認栽倒楣。最好的辦法就是絕對不要再有下一次借貸了,別製造對方死皮賴臉的機會。

讓你點頭如搗蒜之10大借錢不還的爛理由–(上)

讓你點頭如搗蒜之10大借錢不還的爛理由–(上)

老實說,跟人借錢一點都不難,只要臉皮厚一點、誠意多一點,膽子大一點,基本上肯開口就有機會成功借貸。難的是什麼?是把錢借出去後要人還錢,才是既艱深又為難自己的一門課題啊!所以常會面臨對方說出各種借錢不還的理由,也得有這筆錢根本要不回來的心理準備。

(一)、錢什麼時候就會進來,到時候我馬上還給你!
這是每個借款人都會用的藉口之一,他會跟你明白表示「我不是沒有錢喔,只是錢還沒進來,到時候一定還給你的。」,但會說出這話的人,通常就會一次拖過一次,每當逼近錢進來的日期,就會再找出理由再拖延,十足令人惱火。

(二)、好朋友談錢太勢利,幹嘛為了那小錢傷感情?
很明顯的這就是利用友情綁架你,搞的你好像要他還錢就是一種對朋友不仁不義的行為,如果金額不是太大,還真的有人會因為怕傷感情就不向對方討債了。有時候也蠻想回問對方,如果談錢太勢利,那幹嘛開口跟我借錢呢?

(三)、誰誰誰也欠我錢,等他還我我再還給你
這蠻令人火大的,某某人欠你錢與我何干呢?如果對方不還錢給你,那我這筆借款豈不是有去無回?借錢本來就是一碼歸一碼,從來就不應該是A借錢給B,B借錢給C,然後B要求C還錢給A,把債權轉移將責任推個一乾二淨,是非常不負責任的行為。

(四)、我出車禍了所以沒辦法還錢給你
這部份具有爭議性,對我來說,如果借款人真的在生活上出現了問題,像是出車禍、家人出事、工作被資遣等等,只要願意誠實面對,我覺得一切都好商量。但我就遇過用假車禍來延期債務的人,結果被我看到他好端端的在街上趴趴造,就會讓借錢出去的人非常不開心。

(五)、欠你18000元可以算整數還10000就好嗎?
是小學時數學課沒專心聽老師教你嗎?18000元的整數怎麼會是10000元呢?有些人真的很會硬凹,借錢的時候數字一分不能少,還錢的時候就像買菜一樣砍價,砍個幾百元零頭也就算了,一次砍個幾千幾萬真是讓人白眼無極限。

教你如何用合法管道對付借錢不還的人

教你如何用合法管道對付借錢不還的人

很多人都知道「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道理,但是真正做到的能有多少?大部份會欠錢的人,在開口借錢的那一刻,其實人格就被記上一筆缺點,也會被認定這個人肯定是有什麼不好的原因才會需要借錢。也因為種種因素,在借貸關係上能夠做到「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的人著實不多,那些做不到的怎麼辦?所以我們常看到為錢撕破臉,借錢不還賴帳的情況發生,傷了感情也傷了人格。

如果借錢的數字金額不大,許多人對於這樣的小額借貸並不會立下借據、本票等等證明,相對的在日後進行討回動作時就會更加困難。難道就鼻子摸摸認賠?其實,你可以用合法的管道去討回這些借款,讓因借錢出去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首先,借錢給親友的自保之道就是留下證據,把錢借出去的當下,無論金額大小,都應該開立借據,或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本票支票等。就算沒有立下借貸的證據,與對方所有的電話錄音、通訊軟體的紀錄、證明有借錢關係的影片等,都能透過正當的法律途徑要求對方還清債務。

倘若對方真的賴帳借錢不還,必須走到對簿公堂的地步,也記得事先查明對方的財務狀況並申請保全財產,再來就是各項借貸關係的事證,待法院判定確認你們彼此間的借錢關係存在,讓公權力強制執行扣押以保自己的權益。

怎麼開口跟人借錢是門學問,怎樣讓借出去的錢完整回到自己身邊更是一堂很艱深的課程啊!當然,走上法律途徑都是最後的下下之策,但倘若在借錢出去之前,就能仔細先想過這借貸過程會衍生出的問題,是不是就能避免更多不必要的麻煩呢?

遇到借錢不還怎麼辦?討債必看注意事項

遇到借錢不還怎麼辦?討債必看注意事項

其實借錢給人,除了一開始猶豫不決該不該借錢出去外,最怕的,還是怕遇到借錢不還的人。所以蠻多人乾脆一開始就拒絕借貸給對方,以免發生錢要不回來的情況,如果那些借出去的錢是自己緊縮荷包省吃儉用存下的,就讓人更嘔更不愉快了。

還有一種人更過份,明明欠一屁股債,卻看他在臉書上PO美食照片,每天吃喝玩樂好不愜意,這時候真的會讓自己吐血負氣。既然木已成舟錢已成債,怎麼討債才不會觸法或是傷感情呢?

有些人會直接拿走對方的有價財物抵債,雖然在道義上是可行的,但是在法律上,債務人擁有其財物的絕對所有權,是不能恣意搶奪或是不問而取來抵消借款的,否則很容易吃上竊盜、搶奪甚至強盜等罪名。

但是借錢不還的人就拿他沒辦法嗎?在民法上還是有保障債權人的法律,應該先尋求法律途徑自力救濟,向對方提出民事清償債務之訴訟或調解,如果是訴訟,就必須等待勝訴判決,如果是調解,就等調解委員會判定。

正常來說,如果你勝訴或是調解成功,借錢不還的債務人就會被法院強制執行查封財產,等待財產被法拍後所獲得的金錢來償還債務。這過程時間會非常久,而且也已經走到撕破臉的地步,無論是錢或情都是兩敗俱傷。

在走上法律途徑前也需要注意的是,當初在借貸關係產生時是否有簽立有效的借據或是借款證明文件,對簿公堂時才能成為有力證據討回自己的借款。

唉,借錢真的是一門學問啊!討債更是值得讓人深思的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