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2-真的可以不用借貸!絕招繳稅法讓你省很多

2021-05-12-真的可以不用借貸!絕招繳稅法讓你省很多

在展開今天話題前,我要先說說上一篇詐騙集團的後續,等待了四天詐騙阿姨終於耐不住性子打來了,說她非常急需周轉希望我能代替媽媽把借貸償還,這次更下了猛藥,說如果這筆借貸不歸還就要報警告媽媽詐欺。在這裡先提醒大家,無論跟哪種對象有借貸關係,出現問題是屬民法範圍,去打擾警察伯伯是不對的喔。我也在電話裡照編寫好的劇本所述,告訴對方,因為對方提供的銀行帳戶已經被列為管制帳戶,所以款項匯不進去,看阿姨願不願意出來碰面我當場將借貸如數歸還。一說要見面,阿姨就匆匆找理由掛了電話,一直到現在都沒有聯絡。

好啦,詐騙集團的事可能就這麼告一段落了,還是希望大家遇到這樣的事情要多加小心求證。回到正題,這幾天有蠻多客戶打電話來諮詢小額借貸的服務,都是為了即將到來的繳稅大魔王關卡事先詢問,有些人想要申請小額借貸,有人想拿車子黃金來做抵押擔保借貸,也有人的抵押擔保品是上市上櫃的股票,看能不能解決繳稅所需的資金。其實除了來找民間融資申請借貸,蠻多銀行也有提供不限用途款項的借貸服務,甚至透過網路、APP就能24小時全天線上申辦,不單操作容易也縮短徵信審核的時間。

再來說說如何聰明利用信用卡繳納綜合所得稅,許多銀行也因應繳稅季節,推出3、6、12期分期0利率的優惠,除了可以累積各家銀行信用卡的紅利點數積分外,不必繳交利息的0利率分期付款真的是民眾的一大福音。也有銀行推出利用數位存款帳戶繳稅,就能有10%的現金回饋,雖然可能只省下幾十或幾百元的稅金,但也是減輕小小負擔的一種方式。但也提醒大家喔,使用信用卡繳稅固然有許多回饋,但仍多有名額和登錄期限的限制,消費者務必在繳稅前先釐清各項規定。

今年多數銀行都有繳稅分期0利率的優惠,銀行通常不會幫你自動分期,在刷卡繳稅時必須由持卡人手動設定分期並選擇你要分期的期數。此外,也不是所有信用卡繳綜所稅的分期方案都免手續費,有部分方案還會限定你使用哪種信用卡,而有些方案則是讓你分期的期數增加,但卻沒有0利率的優惠,或是有其他的優惠門檻等等。所以建議大家在選擇刷卡繳稅前還是要詢問過銀行,而且要留意信用卡額度,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會受損喔!

2021-02-24-借款契約有多重要?助人周轉不可不知

2021-02-24-借款契約有多重要?助人周轉不可不知

過年後的第一個上班日就看到同事阿誠氣呼呼的走進辦公室,正想問他怎麼晚了兩個小時才上班,原來阿誠請半天假早上去法院一趟。阿誠無奈的說,去年因為新冠肺炎的關係,一位朋友頓時失去工作沒有收入,一家老小都靠他賺錢維持生活,所以逼不得已跟阿誠開口借款,並允諾每個月固定償還5千元,直到將借款清償為止。但是這位朋友借款至今都已經一年了,每個月說好的分期償還沒有一次是準時的,甚至找了許多理由藉口拖延,一年過去僅僅償還8千元,最近阿誠家裡也有些事得處理,才會想到這筆借款還沒收回。

阿誠一直以為朋友就像他自己說的,一下子是爸媽生病住院,一下子是兄弟姐妹出事需要用錢,最惡劣的是,朋友不僅沒有歸還借款,甚至拿這些理由三度跟阿誠開口借款。透過其他友人的提醒才知道,這位朋友根本就是慣性的借款老鼠,疫情趨緩也不見他積極找新工作,而是拿著一家老小的名義四處騙人借款,然後吃喝玩樂爽爽過生活。阿誠與幾個朋友知道受騙後決定提告詐欺,不但要將自己辛苦的血汗錢討回,還要讓朋友受到法律的教訓,於是這一天阿誠才會跟公司請假到法院出庭。

最讓阿誠覺得懊惱跟後悔的,就是當初借款給對方時,沒有簽立借據或是借款契約書,甚至每一次的對談都是直接打電話,所以簡訊與通訊軟體裡都沒有任何可以證明彼此借款關係的紀錄,全都是對方精心策劃的騙局。聽到這裡,連我都覺得這是非常棘手的官司,因為阿誠完全提不出證據證明借款行為存在,對方也非常地厚顏無恥不承認曾經跟這些朋友借款,我心想,這官司要纏訟到何時才能討回金錢與公道,如果當時阿誠能保持理性,不怕與對方友誼破裂,堅持與朋友簽立借據或是借款契約,或許今天的官司就能保持一些贏面了。

這也是為什麼我總是寫很多文章提醒大家,借款應該有的程序與證據都必須具備的重要性,明明借款是事實,朋友急需周轉也是事實,卻因為缺乏了證據導致吃虧的局面,這些錢很可能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我勸阿誠趕緊仔細思考其他證據的可能性,也要記取這次的教訓,幫助他人度過金錢難關不是壞事,但千萬得記住做好每個步驟保障自身的權益。

2021-01-08-借款理由百百種,切莫說謊致眾叛親離

2021-01-08-借款理由百百種,切莫說謊致眾叛親離

講了好幾天的理財,今天來聊聊輕鬆點的,去年9月的時候,公司來了位新同事,擔任我們業務部門的助理,很開朗很健談也很和善的一個年輕小伙子,雖然才剛進公司沒多久,就能夠跟大家打成一片。工作不到一個月,就來找我幫忙希望可以借款預支薪水,理由是媽媽生病住院急需一筆錢,接下來的幾個月都是用同樣的理由又跟公司借款預支。一月初剛發薪水,小伙子又是同樣的借款理由預支,這次一口氣預支兩個月薪水,原因是媽媽病情急速惡化要開刀,老闆見他平常工作勤奮而且人緣不錯,就立馬請會計借款預支給他。

昨天跟今天就沒有來上班了,對,你沒看錯,這傢伙從昨天就人間蒸發聯絡不上,老闆跟我還擔心他是不是醫院公司蠟燭兩頭燒病倒了,趕緊按照人事資料打電話到他家裡頭,才知道所有當初填寫的個人資料全部是假的。行走江湖多年的老闆跟我,馬上察覺這是很典型的詐騙,老闆感慨自己識人不清,也不想把事情鬧大,於是吞下那兩個月的借款預支當做記取教訓。怎知整個辦公室問了一輪,居然有9位同事都被他用各種不同理由借款,媽媽生病住院、爸爸生病住院、弟弟妹妹學費繳不出來、車禍肇事需要賠償、有股市明牌需要集資借款等等理由。

這下好了,幾萬元借款都還是小事,集資買股票的苦主竟被借款了30萬元,這傢伙才來公司上班3個多月,詐騙金額高達70萬元,演技要多麼高超才能騙走大家辛苦的血汗錢,老闆知道這麼多人受騙再也不願息事寧人,於是決定今天把受害的同事聚集,一起前往警察局報案提告。我該說我的同事們真的太傻太天真太好騙?還是這傢伙從一開始就預謀的天衣無縫?除了投資之外,其他的借款理由都是拿家人生病急需用錢,利用他人的善良與同情心詐騙,這樣的錢真的用的心安理得嗎?

大家仍然抱持著一絲希望,不願相信那個開朗健談又和善的孩子居然是個詐欺犯,不停的透過通訊軟體、電話、社群平台向他喊話,希望他可以回頭是岸,並且把借款全數歸還。我不想潑同事們的冷水,但其實我們心裡都清楚,這傢伙不會回來了,他的的確確就是有心機的欺騙大家,我只希望他趕緊被警察捉捕到案,唯有接受法律的制裁才能讓他學乖。

2020-12-02-借款屬合意行為不得逼迫,一念之差後果差很大

2020-12-02-借款屬合意行為不得逼迫,一念之差後果差很大

昨天看了一則新聞讓我差點笑到從椅子上跌下來,有名男子在去年的時候到一間遊藝場,向女店員要求借款,結果店員說要詢問過店長,男子便惱羞成怒拿玩具手槍指著女店員,逼她把櫃檯的現金交出來。關鍵來了,男子拿了現金之後,逼迫女店員寫借據讓他簽名便離去,後來這名男子被警方逮捕也正式被起訴,法官覺得男子拿玩具槍脅逼女店員,而且不讓她撥打電話及報警,已經造成女店員身心恐懼的程度,以強盜罪將他起訴,重判5年6個月有期徒刑。

好笑的點在哪呢?因為這名男子不服法官是以強盜罪起訴他,他認為他是借款而不是強盜,而且有簽立借據,並承諾在隔日會歸還款項,所以頂多是恐嚇取財。看到這裡我真的大笑耶!你拿著槍頂著人家的頭,強迫他人拿取錢財,自以為寫了借據就能當做是借款?如果你真的覺得只是單純的借款,那為何不讓女店員徵求店長同意?為何要拿玩具槍出言恐嚇?為何強逼人寫借據給你簽名?在台灣的法律中,借款本來就是雙方合意的行為,只要有任何一方非自願,那麼借款關係就不成立,就算有借據或借款契約書也是要雙方同意並簽署的。

而且,強盜取財跟恐嚇取財在刑度上是一樣的,又不是恐嚇取財就會罪刑比較輕,如果在這過程中傷害到他人人身安全或是損毀他人財物,我想今天的判決會更重。這也讓我想起朋友的一段經歷,他是一名中小企業的老闆,有個習慣就是把一筆隨時可以動用的零用金放在辦公室,有一天他在下班時發現自己忘記帶錢包,所以打算拿零用金出來用,結果3萬元的零用金不見蹤影。調閱監視器只看到秘書在近幾個月有翻找櫃子的影像,詢問之下才知道,秘書陸陸續續在櫃子裡拿取老闆的零用金,聲稱是暫時借款會歸還,但我的朋友無法縱容這樣的行為,最後以竊盜罪跟侵佔罪送警法辦。

那時候我就想,如果真心覺得自己是借款行為,為什麼不能正大光明跟老闆商量呢?要偷偷摸摸竊取再來狡辯其實是借款會馬上歸還?一念之差所得到的後果就會完全不同,太多人因為借款不當,最後惹上竊盜、強盜、侵佔、詐欺、恐嚇等等罪名,豈不是得不償失?利用合法的借款管道,藉由正當的借款方式,在債務人與債權人都同意的情況下,這樣的借款才能保障彼此的權益。

2020-07-16-誠實與信用才是快速借款的成功秘訣—(下)

2020-07-16-誠實與信用才是快速借款的成功秘訣—(下)

上篇提到朋友5年多前因為孩子生病需要緊急開刀來跟我借款,但這5年多來卻分文未還,上週末還在北海岸的餐廳被我當場抓包的事。當我看見朋友在LINE裡頭那些可憐兮兮的訊息,再看到餐廳裡他們一家和樂享用著高級海鮮大餐的畫面,心裡不僅僅只是憤怒,更多的是對人性的失望。我走進餐廳當場質問了朋友,當初那麼快速借款給你,是因為心疼孩子受病痛折磨,但每次要求歸還借款都利用我的同情心再三拖延,這次更是直接睜著眼睛說瞎話欺騙我,我已經不願意再給予機會跟時間。

朋友當場傻了眼,沒想到一直以來的苦肉計被揭穿,見我已經鐵了心甚至惱羞成怒的口出惡言,要我想提告就盡管去,他一分一毛都不會把借款還給我。其實也好,或許是老天爺故意安排讓我親眼看到事實真相,才不用一次次的被人利用,於是收集好所有借款的相關證明,星期一到了警局提告詐欺,希望能將借款討回。這其實是借款給人最糟糕的結果,一開始快速借款給對方是基於情義,若是能按照約定每個月分期償還,就不需要走到對簿公堂的地步,但現在也只能訴諸法律途徑,讓法律替我討回公道,也給予這樣欺騙說謊的人一個最慘痛的教訓。

我的慘痛經驗也告訴大家,如果你遇到金錢上的困難,也希望對方能夠快速借款給自己,唯一的方式是誠實告知需要借款的原因,訂定出符合自身能力的還款計劃,然後按照約定清償債務。而不是欺騙對方借款給自己,再用各種搏人同情的理由來拖欠借款,這真的是非常要不得的借款方式,不但失去信用也可能惹上詐欺的罪名。也藉由這事件提醒大家,千萬不要認為自己說了謊可以隱瞞一輩子,夜路走多了還是會遇到鬼,謊言終究有被戳破的一天,講信用守承諾誠信待人才是快速借款的不二法門。

2020-06-29-江湖借錢救急難免,小心騙子纏身

2020-06-29-江湖借錢救急難免,小心騙子纏身

過了一個端午節連假重新回到工作崗位,想必大家今天起床都特別掙扎吧!哈哈,我自己個人就是這樣,趁著連假好好地跟朋友去宜蘭遊玩放鬆,不趕人擠人的行程,倒是看著大海耍廢發呆讓自己的身體著實充電不少。期間接到一個好朋友的電話,非常沮喪的告訴我,電視上那種詐騙新聞活脫脫的發生在他身上,讓他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在述說這個傻瓜的悲慘經歷前,我真的要再三再三再三的提醒各位,人在江湖遇到借錢救急都是難免的,但借錢之前多做幾個預防求證的步驟,就能避免掉不必要的損失。

連假的前一天晚上,網路遊戲中認識的女孩向好友哭訴,女孩工作的公司每個月25號才發薪水,這個月剛好遇到了端午節所以公司宣佈連假後才發放,可是女孩已經答應了父母連假要回南部老家,並且要幫家裡給付父親的醫藥費。聽見女孩哭的斷腸,好友自告奮勇決定借錢救急幫幫這個已經喜歡一段時間的女孩,於是立馬轉帳了3萬元到女孩帳戶,但故事還沒結束,女孩說可能是銀行要到營業日才會轉帳成功,謊稱自己一直沒收到款項,又拜託好友轉帳到另一個帳戶試試,也是以同樣理由說錢都沒有匯進帳戶,最後乾脆相約在好友家附近的7-11領出現金交到女孩手上。

這下前前後後借錢救急出了九萬元,女孩臨走前還告訴好友,連假結束後一領到公司的薪水,就會連同先前匯進的款項一併還給好友,而且要好好的請他吃頓飯道謝。人就這樣漸漸地消失在眼前,好友還喜孜孜地覺得幫助了喜歡的女孩,然後開始想像一起吃飯的景象。只是連假四天,好友打了數十通電話對方都沒有接聽,本來只是擔心女孩不知道錢夠不夠給家裡,最後才驚覺自己是不是被詐騙了。果然,女孩的電話直接停話,LINE也不讀不回,連遊戲帳號都刪除了。

我也只能勸告好友,接受借錢救急演變成美色詐騙的事實,不要再抱著女孩可能只是手機沒電或是突發狀況等等的希望,直接到警察局報案控告詐欺才是首要步驟。我也常遇到親朋好友需要借錢救急的時候,但無論怎麼急迫,借錢所需要的程序一個也不能少,起碼得知道自己借錢救急後是否能獲得保障,也得清楚對方是否利用他人的同情心訛詐,千萬不要因為對方很急很需要幫忙就忘記得守住荷包,說清楚講明白才是讓對方信守承諾讓自己借錢借的安全的唯一方式。

2020-02-09-戀愛時的借錢糾紛怎解?情侶勿觸借錢地雷

熱戀的時候都是這樣,愛的正濃烈時都全心全意為對方著想,所以一些小金額的金錢往來在那當時都是不計較的,但一旦感情轉淡,當初的情感相挺成了借錢糾紛,該怎麼解決呢?我有個朋友就被狠狠的吃了悶虧,他與一名女子交往半年,期間女子以家人生病、學費不夠、車禍賠償、將他人財物搞丟等理由跟他借錢,陸陸續續大概借錢有將近50萬元。後來把積蓄花完後女孩就搞失聯也不認有借錢一事,於是朋友氣不過到警局報案詐欺,但最後卻無法以刑法的詐欺起訴,只能走民事途徑追討這些錢。

為什麼不能提告詐欺呢?原因很簡單,詐欺罪的成立是需要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但朋友墜入情網的當下,又怎知這一切是詐術?女孩都是當面跟朋友提出借錢要求,所以任何的通訊軟體都沒留下紀錄,反而是女孩在LINE上裝可憐覺得自己虧欠朋友時,朋友總是回應「妳是我未來的老婆,夫妻間不需要計較這些。」或是「我的錢就是妳的錢,只要妳需要,都能隨時拿去用。」這類的話,在法院上反而成為不利自己的證明,所以詐欺罪不成立,頂多小小證明彼此間的借錢關係,只能透過民事法庭去處理。

所以,談戀愛時借錢給對方,或是買禮物給對方,在分手後能夠討回嗎?我個人是覺得,分手後去追討禮物是蠻沒品的,但如果是明確的借錢關係,我認為分不分手都應該要悉數追討回來。當然感情如果走到了最後必須分手,再加上把借錢追討回來,兩人關係肯定是有裂痕了,所以最好的自保方式,還是得在當初濃情蜜意借錢出去的時候,把證據留下,例如匯款收據、兩人確實擁有借錢關係的對話內容、如果對方是個明理人,簽立借據我覺得也無可厚非。

那還是男女朋友時共同購買的動產不動產怎麼辦?唉呀,我是認為如果還沒有結婚,盡量不要共同購買任何動產不動產,因為在歸屬上真的很難劃分,還得提出很多證明才能保有自身權益。例如一起買車,車子登記在女方名下,但車貸是一起支付的,分手後該怎麼辦?一起買房子,有時男方繳的多,有時女方繳的多,頭期款也不是共同支付的,分手後該怎麼辦?這部份我會再寫一篇好好講解,但談戀愛時最好還是盡量別涉及金錢,分手後才能避免掉很多麻煩。

2019-04-19-你知道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嗎?(四)

2019-04-19-你知道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嗎?(四)

每次寫法律小常識就停不下來,因為我們見過有關借錢的法律糾紛實在太多,就拿前幾天一個媽媽打電話過來跟我們借錢,原因是她當了朋友的保人去銀行借貸,朋友落跑了於是銀行找上了她。所以常常我們也會告訴在糾紛中受困擾的人,若事先多注意相關的法律條文,就能夠避免這些不必要的麻煩。當然,我也希望這些告誡不要成為木以成舟你已吃虧的馬後炮,而是希望我們的叮嚀能成為你未卜先知保障自己的預防針。

1.借錢後拖欠債務或是沒有準時還款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你借錢不還或延遲繳款的對象是銀行,除了利息無限累積以及計算滯納罰金外,銀行信用的紀錄上也會被大大記上一筆不良紀錄,日後若是想要申請貸款便是難上加難。如果對象是親友同事,借錢時也有立下借據,並證明實際有交付款項,對方可以跟法院聲請強制執行,銀行也是如此,但對銀行欠錢不還失去的只是信用紀錄,與親友間則是失去了感情跟信任,怎麼計算都是划不來的。但如果你借錢的對象是來路不明的民間黑心借貸,那我只能幫你禱告了。

2.如何讓債權能快速執行把借款討回呢?

如果債權人能證明與債務人之間的債權確定,就可以跟法院申請支付命令,如果怕對方脫產或是落跑,就可以在訴訟之前向法院申請假扣押。債權人可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債務人如果未於收受支付命令後20日內提出異議,債權人可以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債務人的財產,這種方式較為省時也省去許多費用。申請假扣押則是為了確保在訴訟勝利後,對方能夠有足夠的財產還債,所以在起訴前先查封債務人的財產,避免對方脫產。

3.借錢給人可以用什麼來保障自己的權益呢?

借錢給人最怕的就是對方賴帳不還,但既然決定借錢出去了,就必須用各種方式自保,可以在借錢出去的時候,要求對方提供擔保,最常見的擔保方式有三種。首先是人保,人保就是要求對方提供一位具有還款能力的第三人當保證人,並在借據或是借貸契約上簽章,未來如果債務人無力清償,保證人就需連帶負起清償責任。第二是物保,債務人必須提供自己名下的動產或不動產做為擔保,或是不記名的債券股票珠寶等等,然後依法設定這些物品的抵押權,當債務人無法償還債務時可以向法院聲請拍賣擔保品。第三是開立本票或支票,債務人以自己為發票人來開立本票或支票,也是能夠在他未能清償債務時,將本票或支票送法院強制執行。

4.借錢出去卻遭賴帳可以告對方詐欺嗎?

其實與親友間的借貸行為都屬民事,透過提出民事訴訟的方式才能將債務討回,所以大部份的借錢行為都是民法管轄範圍,與刑法沒有太大關聯。但只有一種情況會令此借貸行為構成詐欺,就是債務人在借錢的時候使用詐術欺騙對方,使對方因為這個造假的原因借錢給債務人,就有可能觸犯了詐欺罪。

2019-03-14-你知道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嗎?(二)

2019-03-14-你知道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嗎?(二)

上篇提到有關借錢的法律小常識,其實林林總總的細節很難在單篇一次說完,所以還是特地請教了律師朋友,把因為借錢有可能發生的法律問題,清楚單項的讓大家瞭解。就像我們常說的,提錢總是傷感情,尤其借錢這檔事真的很容易使親人朋友間擦槍走火產生糾紛,如果感情還是無法避免產生了傷害,那最後的理與法還是得堅持住,以保障自身的權益。

問:因為借貸關係真的提起訴訟了該怎麼進行呢?
答:首先是要釐清哪裡是你要提起訴訟的法院,一般來說,借據上若是有明定雙方合意的法院,就以此為進行起訴的法院。若是沒有明定,則是以被告的居住所在地,或是債務履行地的法院。提出借錢的訴訟不是只有給付律師費,也要繳交規費給法院,金額則是會以你與對方借貸的金額下去計算,法律規定是累計的方式來算,一般大約是請求金額的百分之1,例如要求100萬元,大約要先付1萬元至法院。接著就是準備所有可以證明此借貸關係的證據,像是借據、本票支票等,這是非常重要的部份,因為要提出合意借貸的證明,雙方的借貸關係才成立。還有得注意的地方就是債務的請求權時效是15年,一但超過就會影響到債權人的權益了。

問:爸媽跟他人借錢欠下的債務,子女需要償還嗎?
答:雖然成語都告訴我們父債子還,但是目前的法律並非如此,在父母都還健在的情況下如果向他人借錢欠債,除非兒女是連帶保證人,或是經由兒女簽立借據及本票,否則兒女不需要擔心會受到父母債務的連累。但若父母亡故,債權人則是可以依繼承順位來追討,目前台灣法律的繼承順位是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也就是兒女、孫子女、曾孫子女等等)>>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也就是說,假設父親在生前欠下借款,在他死亡後,配偶會是繼承債務的第一人選,接下來就是兒女、孫子女這一輩繼承。所以如果你真的無力償還已故雙親的借款,可以選擇拋棄繼承,並通知下一順位的繼承者。

問:借錢給對方惡意不還可以報警嗎?
答:基本上遇到欠錢不還的狀況都是屬於民事糾紛,警察是不會受理案件的,除非涉及詐欺或是其他刑法相關條例,警察才有受理的可能性。例如當初對方是用訛詐的方式向你借錢,經查證後確定非屬實,那就有詐欺之嫌。或是你在追討借款的過程中,對方不但不還錢,還對你恐嚇或是傷害,便涉及違反刑法是可以報警的。所以當你遇上借錢給對方卻惡意不還的事,就必須得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來討回借款,先收集所有借貸關係的證據(這真的很重要所以一直提醒大家),起訴前也要申請對方的財產保全,讓未來如果判決勝訴後確保對方有財產可以償還債務,然後就是耐心等待法院立案審理。